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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疫情中的传播伦理与社会治理”云论坛

【发布日期:2020-05-11】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5月8日下午,由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和122cc太阳集成游戏主办,我校数字传播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承办的“疫情中的传播伦理与社会治理”云论坛在腾讯会议平台顺利举行,来自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和纽约五地的7位学者和传媒业专家在论坛发言,共同探讨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传播伦理和社会治理问题。除了会议室近300名与会者,还有几百名师生观看了会议直播。        

论坛由122cc太阳集成游戏副院长、我校数字传播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邹军教授主持。他在开场时说,疫情正在改变世界,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新冠疫情加速了人类在线生活的到来,也让我们有机会在线上、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相聚。在这个深度媒介化社会,尽管我们不得不保持社交疏离、宅居在家,但通过发达的媒体系统,我们依然可以获取各种信息,表达情绪和观点,建立与世界和他人无处不在的联结。传播对社会的整体认知会产生重大影响,媒体在让我们维持联系、了解世界变动的同时,其报道的偏向也带给人们诸多困扰,甚至导致人群的撕裂和分离主义倾向,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相背离。与此同时,我们也目睹了新技术特别是移动技术在阻击疫情中的广泛使用,在全球范围内,为应对病毒传播所采取的例外措施已对传统的自由理念、民主机制和隐私权利保护都构成了威胁,这对我们重新思考公私边界、反思社会治理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122cc太阳集成游戏院长田秋生教授致欢迎辞。他指出,我们正处于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艰难时期,冠状病毒对人类生命健康形成巨大的威胁。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讨论疫情中的传播伦理与社会治理正逢其时。这是学界回应现实问题,面向现实发声,并可能实现理论突破的重要机会。田秋生教授对各位演讲嘉宾一一表示欢迎和感谢。  

随后,中国新闻史学会名誉会长、清华大学122cc太阳集成游戏常务副院长陈昌凤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学术顾问魏永征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122cc太阳集成游戏顾理平教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人民在线刘鹏飞副总编辑,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牛静教授,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胡菡菡副教授和我校数字传播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彦博士做了主题报告,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名誉会长、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教授对论坛进行点评和总结。  

运用思辨性思维对疫情报道的伦理加以反思

首先,中国新闻史学会名誉会长、清华大学122cc太阳集成游戏常务副院长陈昌凤教授就“思辨性思维与疫情报道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享。她认为,疫情期间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比平时更加重要,这些价值的遵守对守护人类健康有直接影响,但现实状况中的谣言和虚假信息却充斥着整个媒介环境。在这样一种大家亟需信息却又泛滥着虚假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思考该怎么办的问题。  

陈昌凤教授认为,有一个重要的思维模式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即“critical thinking”的思维模式。作为一种现代思维,“critical thinking”的思维方式事实上经历了一个过程:从古代儒家整体思维的明辨性,以及苏格拉底的问答法,直到20世纪初才出现了我们现在所讲的叫现代思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的教育界就掀起了一场思维技能运动,带来了很大影响。在此之后,不光在美国,欧洲也大力推广这种思维方式。在大中华传播圈,把它作为一个从制度性的教育规则上去推广的是香港。其基本的概念是强调它是一种有目的的、自律的思维判断,而且这种判断强调证据、概念、方法、标准、背景因素等,要进行诠释、分析、评估、推理和解释。

 

 

陈昌凤教授认为,在新闻传播学里讨论这种批判性思维,或者叫思辨性思维,要求我们采取非片面的态度,对表面现象和价值进行描述和评论。媒体经常断章取义或者人云亦云,就在于没有强调上述价值,而批判性思维恰恰是非片面的,是对表面现象价值进行的描述和评论,只有这样能够做到真实地传播信息。新闻学里面讲了一个叫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本质说太抽象了,但是如果是用非片面的、对表面现象和价值进行描述和评论,显然更加容易操作。新闻之真、求真实,这个真怎么达成?即是应用这种critical thinking,对现象进行追问和反思,对相关因素进行关联和审视,能够更清晰、更准确的发掘这些事项背后的一些有深度、有广度的真实性。应用这种critical thinking的思维,我们应针对媒体的伦理问题与公民的传播素养进行长期的、体系化、制度性的培养,以解决我们当下所看到疫情之中的种种乱象。   

 

惩治疫情中的谣言不能单靠法律  

紧接着,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委员会学术顾问魏永征教授就“疫情防控与依法惩谣”的话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讨论。魏永征老师认为,这次防疫战的打响就是从打击谣言开始的——早在1月1号,@平安武汉、新华社等媒体还有随后的央视等就发布了许多有关病毒疫情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惩处的新闻;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启后的一月下旬,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中就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要件构成、量刑尺度等进行了界定。在疫情期间发生的众多案件之中,魏永征老师发现,在整个疫情防控过程中,法律制裁的对象主要并不是谣言,而是类似诈骗与妨碍传染病防治这样的问题——这是因为谣言及谣言的负面影响,主要并不是依靠法律能够加以消除和防范的,法律采取的是一种强制手段,“通过法律打击,谣言就会没有了”的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进而,魏永征老师解释对谣言的日常理解与其法律界定之间存在着差距。日常生活当中,或者说传播学里谣言被定义为一个未经证实的广泛流传的命题。但在法律上,谣言是虚假信息,法律条文里面的罪名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用法律的解释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未经证实的消息同虚假的消息二者有很大不同。除此之外,进入法律制裁范围的谣言是要有严格的界定的。一般来说要有4个要件:处罚的主体、主观的要件(故意编造)、被侵犯的客体(被扰乱的社会秩序等等)、客观的行为(公开的散布和公开的宣扬)。

     

此外,魏永征老师说到“谣言是信息传播中的常见现象”,谣言有一个经典的公式就是R=I*A,是问题的重要性乘以事实的不确定性。而对于行政和司法体系来说,能起到更重要作用的是辟谣,全面靠法律的强制手段打击谣言是不现实的。魏永征老师以案例说明,如果现实中流传的谣言及时地得到有关部门的查证和澄清,那么很多谣言就会不攻自破。公权力要与谣言做斗争,就应当拿出事实来,这样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实现疫情中的公民隐私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122cc太阳集成游戏的顾理平教授结合疫情期间的种种案例,从数字化时代对公民隐私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进行了探讨。顾理平教授认为,数字化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在其起步阶段,数字化仅是将人们的言行进行收集和存储;但随着技术发展,数字化的使用已逐渐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其未来是人们可能被数据所控制。在传统媒体时代,尽管中国社会对整个公民隐私的保护并不是非常重视,尤其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中,隐私甚至不是一个好的词汇。但从目前实际看,对隐私权的认知在不断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

 

在当前的数字化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通过“行走的电脑”释放着数据,这些留存的数据一旦被整合,即可形成一种“整合型隐私”,并且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不会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数据会被什么人,以什么方式整合成隐私以及如何被使用。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现象。顾理平教授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认为数字化时代为我们每个人带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我们享受网络和数字化带给我们每个人的网络红利、数字红利,但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正在变成透明人。监控与社会发展亦步亦趋,正如边沁、福柯、马克·波斯特等提出的圆形监狱、全景监狱、超级全景监狱等理论的发展一样。今天,我们在共同构建一个“共景”监狱:我们每个人彼此之间都在相互凝视,都在观看和被观看。在观看和被观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我”看到了他人的影子,满足了“我”的一种好奇心或者说是一种窥私欲,同时自己的隐私也在不断地为他人所观看。当今时代,公民隐私遭到侵害的很多时候是不容易被发现的,是一种“无感伤害”。但这种“无感”并不代表着伤害不存在,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在这次疫情中间,由于客观存在的防疫需要,有关隐私信息的收集就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和担忧。政府部门对公民隐私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可以在防疫的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流行病学的调查等等;但是其中涉及到几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信息是否合理收集;另一个是处理收集到的信息后的一些行为是否失范,如公民的隐私信息如何保存,哪些应该被删除,哪些不应该被删除,其使用是否被滥用等等。此外,还有基于这些隐私数据生成的一种数字人格问题需要得到关注,如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码”,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一个人能否顺利在公共空间活动的通行证,是一种数字化的人格。

 

顾理平老师还提出数字化时代监控社会的到来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张力问题。之所以说“隐私”是因为它需要隐,但是个人的私人空间如何去保持它的独立性、思想性和安宁,是个非常值得思考的话题。在传统媒体时代,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限非常清楚,而在今天这样一个数字化时代,公民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或者是交融的。他认为,在这样的监控社会,监控的特征往往具有警示性、动态控制性和侦察性,但一定要符合以下几点逻辑:合理监控普遍的存在、社会有序治理目标的实现、满足智能社会的建设、满足人们的安全性要求等等。 

疫情期间舆情和社会治理发展呈现新态势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人民在线副总编辑刘鹏飞则结合业界的观察与调研实践就疫情期间舆情和社会治理发展的新态势做了探讨。

 

刘鹏飞介绍到,我们要认清的一个现实就是全球已无法杜绝新冠病毒,它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存在。疫情将给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于国家、社区、政府、企业、个人、家庭都是立体的、全方面的考验。在此情形下,众多问题得以显现:民间舆论场的反弹、社会流言的产生等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社会警示的一种免疫作用;大数据及智能科技手段的运用带来了隐私权保护与疫情防控、舆情引导之间需要平衡的问题;有关病毒起源、索赔、甩锅的争议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个空前的舆情;有关生物医学、科学等人文理念的反思开始受到重视;不同意识形态对舆论场的割裂引起社会热烈的讨论等等。 

刘鹏飞认为,这次疫情的爆发从技术变革拐点上来讲,从根本上加速了智能化、场景化、数字化、意识流和物理化的融合传播时代的来临。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政策的出台,新一代的科技革命可能会提前到来。而当下我们不难发现的是,由于智能化媒体的使用,万物互联社区带来的网络化的、网格化的治理,实现了新的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治理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收效。但在此之余,还是存在着社会舆情与社会治理之间种种复杂的矛盾关系有待我们去解决。关于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在这次疫情中凸显出的一个问题是舆论引导能力,不仅让我们看到国内这方面工作要做好,在国际层面也需要深入思考。此外,数字化的社会治理如何从这些疫情中开创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其优势如何充分发挥并且平衡好隐私保护的问题,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人民在线也正通过各个领域的调研进行着积极地探索。 

 

疫情中的美国新闻发布会与公众知情权的满足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的牛静教授则结合疫情期间自己的生活见闻和研究观察,探讨了有关疫情中美国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知情权的话题。牛静教授介绍到,美国白宫与各州的发布会基本上符合美国的政治文化——各州具有高度的自治性,总统其实是一个统筹的安排,各个州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实施防疫措施。以纽约州为例,其发布会在美国的好评度近乎和白宫的好评度相近,信息发布基本遵守着这样的模式:首先详细展现数字,呈现出对疫情的全面掌控,利用非常多的图表来表现出疫情的变化(重症监护的人数、插管的人数、出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等);第二个环节主要建立官员与民众之间一种共情式的问答解惑。  

牛静教授分析,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多元文化共存的国家,政府官员如何说服和鼓励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认知的人去面对困境,是一种挑战。抛开利益的纠纷,抛开政治的宣传,把人性中那些共同的价值观和价值认同进行呈现,也是发布会每次都要呈现的内容。纵然这些共情式的温暖能够给予一些希望,但实际上美国还是深陷疫情的沼泽之中,处于非常严峻的现实状况。对美国发布会的背后进行一种学理性的思考和分析,牛静教授认为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美国公共事务公开背后的理念根植于宪法赋予的权利及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公民有获得信息、传播信息的权利。从宪法第一修正案引申出来的知情权和信息公开,是今天政府日常运作中公开信息的一种制度性的保证。知情权和信息公开具有非常强烈的直接对应关系。

 

第二,知情权实现的一个特殊属性,就是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应当进行信息公开。在美国1966年国会通过了信息公开法,1996年通过了电信法修正案,拉开了西方社会信息公开的浪潮。很多国家的信息公开制度,都同这些有一定的关系。  

第三,网上有一种言论说总统每天都在和记者吵架,应该禁止这些记者参加总统的发布会。这种情况不可行。根据美国的会议公开法和信息自由法,将记者拒绝在会议之外,记者可以提起诉讼,而且经常会胜诉。法律保证了记者,包括不受欢迎的记者参加发布会的权利。  

最后,为什么我们看白宫发布会像看一场喜剧节目?是因为美国的政治文化必然带有冲突性,记者和政府发言人之间是有冲突的,包括总统和州长之间也会出现一些冲突,这其实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很多美国人为自己成为自治者而感到自豪,他们一直认为正确的结论更有可能是从多种思想和观念中收集的,而不是从任何权威的声音中获得。这跟我们国家的普遍认知和政治文化不太一样。此外,我们一般都脱离开知情权和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以感染人数作为唯一的标准来评判美国的所有的举动,这种评判其实也是不够全面的。当我们在传播跨文化和跨国信息的时候,基于本国经验和实践的评判,并不一定适合于来评判其他国家。当其他国家的现象和自己的认知不一致的时候,我们需要在他们的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去解读,对美国也是这样。他们在解读我们的文化信息时,也是在美国的语境下来解读的,经常会对中国产生了很多负面的评价,所以他们的信息解读者也是有问题的。我们要警惕这种信息传播中的曲解。 

新闻媒体报道官方通报的两大伦理原则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胡菡菡副教授则带来了“合理信赖与合理怀疑——新闻媒体如何报道官方通报”的思考。胡菡菡老师认为,@平安武汉在1月1号发布的警方通报,引发一个舆论焦点。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与其说警方应该如何去处理这样一个谣言,倒不如去关注类似的官方通报,新闻媒体应该如何去处理的问题。从学理角度去思考,如何看待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其发布应该遵循一个怎样的原则;新闻媒体如何面对他们的通报进行报道,以及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如何更好地构建一个信息传播的体系问题。

 

在@平安武汉的案例中,胡菡菡老师认为媒体当时应该是采取了一个合理信赖的报道原则。新闻媒体基于对公权力机构的信赖,合理地认为公权力机构在职权范围内披露的信息是正确的,是可以直接采信的,因而没有必要去进行另外的调查和核实。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只要有原则的话,它一定会有例外的情形,这一次@平安武汉的发布就是一次典型的例外,并将社会舆情带到了一个高点。

 

胡菡菡副教授指出,校正合理依赖的不良后果,可以采用合理怀疑的原则来进行规范。在实际的新闻编辑室中,应该有以下规则来平衡合理信赖和合理怀疑的原则:第一,需要有一个基础,在拿到官方通报的时候,要启动一个调查核实程序,而这一程序需要出于真正站在公众利益或者说群众利益的善的立场或角度。第二,需要秉承的规则是以事实为区分。第三,政务媒体所提供的内容只能被当做一个消息源,它所承担的功能和新闻媒体不同。第四,以法律为依据,规范识别要件构成来进行认定。  

新冠疫情成为国际互联网治理话语权之争的又一节点  

122cc太阳集成游戏李彦博士则就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历史沿革和变迁及其中中美冲突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此次疫情分析了新冠疫情可能成为在国际互联网治理主要国家(尤其是中美)的话语权争夺中的又一个关键节点。

李彦认为,信息传播在国际层面的一个问题,就是以国际互联网协议为代表的全球互联网治理的问题,这一问题同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紧密相关。纵观互联网协议和制度变迁的沿革,前三个发展节点基本上奠定了以美国在制定和国际互联网标准采用方面的话语领导权地位,而主要与其相抗衡的是一种倡导互联网自由、不服务国家且由多种群体多元共治的一种新自由主义理念。而近年来,我们国家遇到了一个在扩大国际互联网治理领域的话语权,推动对国际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非常好的机会——以华为等为代表的5G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国产人工智能、物联网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的领先位置,种种这些能够推动类似互联网中如TCP/IP等协议制度的升级和翻新。但基于地缘政治考量,中美之间有关这些互联网标准和治理的争论也随之升级,如特朗普发布了一个与5G技术相关的安全法案里面就明确要求总统应当制定战略,并且协助盟国跟战略伙伴最大限度地提高下一代通讯技术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

 

李彦博士提到,目前美国主导的这样一套互联网治理的话语,它作为既有的观念,其实有一个路径依赖的优势;而中国互联网治理的方案,要想作为一种替代品,需要更加完善才会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国际互联网的治理问题更加严峻和突出,只有我们建立网络命运共同体,避免“修昔底德陷阱”,才能正确提出国际互联网治理的“中国方案”,推动社会更好的进步。 

嘉宾发言结束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教授进行了总结,特别对疫情期间盛行泛滥的谣言治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黄瑚教授提出,谣言在疫情期间的盛行实际上源自于信息需求,在疫情扩大、人命关天的社会大背景下,大家都迫切希望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这是对信息的渴望。谣言之中不排除存在有一些恶意、故意编造散布的,但绝大多数信息的传播还是基于对现状的不安全感而产生的传播。但这也不代表谣言不需要被治理,现如今网络上众多虚假信息不仅会浪费人们的时间,也会浪费人们很多感情。所以谣言的治理应该强调综合治理,比较传统的办法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惩处,但事实上并不可能完全依靠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极少数恶意造谣,一定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解决;但也不能过于依赖法律手段,如果都按照疫情发生之初对李文亮医生的案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就显得并不妥当。而对于绝大多数流言的存在还是应该通过人们媒介素养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等等综合治理的手段来进行治理,还有像几位老师谈到的对于技术伦理、媒体报道等方面的问题,也都可以算作是综合治理的手段之一,来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此外,古话说“谣言止于智者”,陈昌凤老师的发言就给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用批判性的思维方法。通过它,我们可以比较准确地来把握自己、把握信息,更好地面对虚假的或者被歪曲的信息。  

点评结束后,与会的老师、同学同发言嘉宾进行了现场互动和交流,陈昌凤教授、魏永征教授、顾理平教授等嘉宾热情回答了提问。

   

文字、图片:荆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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